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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實例,介紹了深V型底船利用氣囊輔助小車下排的準備、實施過程和操作要點,總結了下排工作相關問題的預防處理措施,為船舶下排提供了一種技術參考。
關鍵詞:深V型底船;氣囊;下排
某型首制深V型底船因合同要求交船期限將至,主船體亟待下水以便后續(xù)工程的完善。但通過查閱當月的潮汐表,最高潮位未能達到預期要求,如單獨利用小車下排船體將無法自浮。經技術人員計算討論,決定采用氣囊輔助小車下排。小車下排就是用龍門吊將主船體吊放在塢排上的小車墩柱上,并用木楔等輔助固定好,使船體離開地面一定高度后,在外力的牽引下隨著小車的運動而獲得下排慣性,以達到船舶下水的目的。氣囊下排就是用一定數(shù)量的氣囊將船體托起,使船體離開地面一定高度后,在外力的牽引下隨著氣囊的滾動而移動,以達到船舶下水的目的。前一種下排技術在國內外運用已相當成熟普遍,也是該承制單位的慣用工藝做法,主要用于小型平底船。后項技術始于20世紀70年代,首先在國外開始使用,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研制使用,2006年初才成功實施了利用氣囊上排技術將2艘V型底船拉到海灘進行了全面維修,但在下排方面的應用不多見。
這次該廠將2項技術有機結合處理特殊船型下排獲得了成功,為后續(xù)批量建造及下排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本文主要介紹此次下排實施過程及相關問題。
1技術分析和技術方案的確定
該型船艇為傾斜船首、方尾、深V線型,采用雙機、雙槳驅動、雙軸雙舵,屬于后機型,總長38 m,預處理過后尾部已有10 m出塢,其余部分在船塢以內(下排時船尾先出塢),并擱于小車上沒有起浮。通過分析計算,當月最高潮水位只能提供700 kN左右的浮力,而船舶自重900 kN左右,還差200 kN左右浮力。由于船廠起吊能力有限,必須采取其他方法。經反復論證計算,最終決定采用3只氣囊輔助小車,在3臺吊車保護下下排的方案,技術分析如下:為承載船重,決定將2只氣囊置于船中后部,1只氣囊置于船首部。氣囊尺寸為中1.2 m×10 m。
由于船型寬6 m,而且成深V型,所以后面2只氣囊會部分露出水面。每只氣囊能提供約40 kN浮力,前面1只氣囊基本沒有浮力,只能將船首拖住以便于船體滾動。后面2部吊車起吊能力為500 kN,吊臂伸長最多能提供約80 kN的吊力,而前面1部吊車起吊能力為200 kN,伸出吊臂長度有限,能夠提供約80 kN的吊力。氣囊與吊車共能提供約320 kN的起浮力,加上最高潮水位能提供約700 kN浮力,總共提供浮力合計約1 000 kN,大于船體自重,理論上船體可以起浮。當船體起浮后會慢慢向外移動,吊車吊臂也隨之外移,吊力將越來越小。理論上講
若吊臂吊力減少到不足以使船體起浮時,船就可能會下沉。但實際上,此時由于船體逐漸離開船塢,塢外水深要大于塢內,船體自身吃水會逐漸增加,浮力也會遞增。一種極限情況是,當船往外移動5 rtl,此時吊車吊力為0,那么船體自身吃水會增加200mm,折算成浮力有200 kN以上。因此,此刻船體依然可以自浮。根據(jù)工廠以往對吊車的使用經驗,吊車幫助船體外移5 Ill完全可以。綜上所述,技術方案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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