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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鵬跨海大橋防撞設施為高性能自浮式旋轉防撞方案,采用“一種組合式可旋轉橋
墩防撞裝置”(ZL2023 2 1992947.6)專利技術,設計使用年限為 20 年。高性能自浮式
旋轉防撞設施主要由吸能單元、旋轉中心軸、固定單元、螺栓連接構件和預埋件等構成,
根據(jù)實際工程需求,設計 A 型、B 型兩種型號防撞設施。吸能單元由水潤型工業(yè)軸承、
內襯鋼管、EVA 及高分子保護層組成,其中,A 型防撞設施吸能單元長 3000mm,直徑
2000mm;B 型防撞設施吸能單元長 3000mm,直徑 1000mm。各構件具體尺寸參考《金
鵬大橋防撞設施施工圖》,建造技術標準、材料性能要求和檢測方式以本標準為準。
1 材料要求
1.1 EVA 板材
1.1.1 EVA 板材參數(shù)指標
吸能單元中 EVA 分為兩種,一種是密度為 35kg/m3的低密度 EVA;一種是密度為
90kg/m3的高密度 EVA。低密度 EVA 填充在吸能單元內部,外面包裹高密度 EVA。具
體構造示意圖參見《金鵬大橋防撞設施施工圖》。EVA 板材材料參數(shù)指標要求如下表規(guī)
定:
1.1.2 EVA 板材材料參數(shù)指標測試方法
(1)硬度
按《軟質泡沫聚合材料 硬度的測定(壓陷法)》(GB/T 10807-2006)的規(guī)定進行測
試,采用方法 A。
形狀和尺寸:試樣邊長 380mm,厚度為(50 士 2)mm。小于標準厚度的試樣應疊加
以達到標準厚度。根據(jù)供需雙方協(xié)商也可對最終制品進行測試。
試樣取向:如果試樣的泡孔結構具有方向性,則壓陷力所施加的方向應由供需雙方
商定。通常,試驗時的壓陷方向應與產(chǎn)品實際使用時的受力方向一致。
狀態(tài)調節(jié):材料在生產(chǎn)后放置 72h 后方可進行試驗,如果可以證明經(jīng)放置 16h 或
48h 與 72h 的試驗結果之差不大于土 10%,試驗可以在放置 16h 或 48h 后進行。試驗前
將試樣放在不受彎曲變形和破壞的條件下,選擇《橡膠物理試驗方法試樣制備和調節(jié)通
用程序》(GB/T 2941-2006)給定的下列其中一種環(huán)境條件,進行不少于 16h 的狀態(tài)調
節(jié)。
溫度:(23±2)℃,相對濕度:(50±5)%;或溫度:(27±2>℃,相對濕度:(65±5)%。
這一狀態(tài)調節(jié)時間可包括在生產(chǎn)之后 72h 內。試驗應在同等環(huán)境下進行。
預壓:按規(guī)定狀態(tài)調節(jié)后立即進行試驗。把試樣放在支撐板表面上,使試樣中心或
商定的位置,置于壓頭下方,一側有凹的試樣應使有凹的一側向支撐板。使壓頭緩慢下
降,在試樣表面施加 5N 的力,測量其試樣厚度。壓頭以(100±20)mm/min 的速度壓陷
試樣,壓入試樣厚度的(70±2.5)%后,再以同樣的速度卸載。重復加載和卸載兩次,立
即開始自動繪圖記錄或撥回測力儀表指針。壓陷試樣至(40±1)%,記錄瞬時最大力值,
以牛頓計,然后卸載。
(2)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按《軟質泡沫聚合材料 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GB/T 6344-2008)的規(guī)定
進行測試。
試樣數(shù)量:不少于五個。若試樣斷裂在標距之外則應舍棄,另取試樣補作。
試樣狀態(tài)調節(jié)及試驗的標準環(huán)境:材料在生產(chǎn)后放置 72h 后方可進行試驗,如果可
以證明經(jīng)放置 16h 或 48h 與 72h 的試驗結果之差不大于土 10%,試驗可以在放置 16h
或 48h 后進行。溫度:(23±2)℃,相對濕度:(50±5)%;或溫度:(27±2>℃,相對濕度:
(65±5)%。狀態(tài)調節(jié)時間 16h 以上。
(3)撕裂強度按《ASTM 》(D3574)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
(4)壓縮永久變形
按《軟質泡沫聚合材料 壓縮永久變形的測定》(GB/T 6669-2008)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
試樣:試樣的上下面應平行,相鄰各面應垂直。試樣長度、寬度應分別為(50±1)mm,
厚度應為(25±1)mm。試樣應無污染,各面應無表皮。
當測試薄形材料時,應將足夠數(shù)量(50×50)mm 的試片疊合,使疊合試樣在受壓前總
厚度至少為 25mm,各試片之間用玻璃片隔開。在測試時,整個疊合件作為一個試樣。
試樣取向:試驗時的壓縮方向應與產(chǎn)品實際使用時的受壓方向相同。試樣數(shù)量:5 個
25mm 厚的試樣,或 5 個由薄形材料疊合而成的試樣。
狀態(tài)調節(jié):生產(chǎn)后不到 72h 的材料一般不得用于試驗。如果可以證明生產(chǎn)后 16h 或
48h 得到的結果與生產(chǎn)后 72h 得到的結果差值不超過士 10%,允許在生產(chǎn)后 16h 或 48h
進行試驗。試驗前,試樣應在下列任一種環(huán)境中狀態(tài)調節(jié) 16h 以上。①(23±2)℃,相對
濕度 50%±5%;②(27±2)℃,相對濕度 65%±5%。在生產(chǎn)后 16h 進行試驗的情況下,狀
態(tài)調節(jié)時間可以包括部分或全部生產(chǎn)后放置時間。在質量控制試驗的情況下,試樣可以
在生產(chǎn)后放置較短的時間(最短 12h),并按上述任一種環(huán)境規(guī)定,采用較短的狀態(tài)調節(jié)
時間(最短 6h)調節(jié)后進行試驗。
試樣按規(guī)定進行狀態(tài)調節(jié)后,按《泡沫塑料與橡膠 線性尺寸的測定》(GB/T 6342-
1996)測量其初始厚度 d。對于薄形材料,試樣初始厚度 d。等于在水平位置測得的由
試片和玻璃片疊合總厚度減去玻璃片厚度。將試樣或疊合試樣置于裝置的兩平板之間,
壓縮試樣厚度的 50%±4%或 75%±4%,并保持此狀態(tài)。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壓縮 90%。
在 15min 內,將被壓縮的試樣或疊合試樣置于(70±1)℃的烘箱內并保持(22±0.2)h。
從烘箱內取出裝置并在 1min 內從裝置中取出試樣,將其放置于低導熱物體(如木
板)的表面上,物體的表面溫度應是實驗室溫度。試樣在與狀態(tài)調節(jié)相同的溫度下恢復
(30±5)min。測量試樣最終厚度 d,。對于薄形材料,測量時需仔細不要弄亂疊合件,試
樣最終厚度 d,等于由試片和玻璃片疊合總厚度減去玻璃片厚度。
(5)密度
EVA 材料表觀密度按《泡沫塑料及橡膠 表觀密度的測定》(GB/T 6343-2009)的規(guī)
定進行測試。至少測試 5 個試樣,密度誤差不大于 10%。
在測定樣品的密度時會用到試樣的總體積和總質量。試樣應制成體積可精確測量
的規(guī)整幾何體。試樣的形狀應便于體積計算。切割時,應不改變其原始泡孔結構。試樣總體積至少為 100cm3,在儀器允許及保持原始形狀不變的條件下,尺寸盡可能大。對
于硬質材料,用從大樣品上切下的試樣進行表觀總密度的測定時,試樣和大樣品的表皮
面積與體積之比應相同。
測試用樣品材料生產(chǎn)后,應至少放置 72h,才能進行制樣。如果經(jīng)驗數(shù)據(jù)表明,材
料制成后放置 48h 或 16h 測出的密度與放置 72h 測出的密度相差小于 10%,放置時間
可減少至 48h 或 16h.樣品應在下列規(guī)定的標準環(huán)境或干燥環(huán)境(干燥器中)下至少放置
16h,這段狀態(tài)調節(jié)時間可以是在材料制成后放置的 72h 中的一部分。
測量試樣的尺寸,單位為毫米。每個尺寸至少測量三個位置,對于板狀的硬質材料,
在中部每個尺寸測量五個位置。分別計算每個尺寸平均值,并計算試樣體積。稱量試樣,
精確到 0.5%,單位為克(g)。
1.1.3 EVA 材料檢測頻數(shù)
按產(chǎn)品訂單進行取樣:每一批訂單生產(chǎn)前,進行板材取樣檢測至少 1 次,期間若更
換板材批次,提前進行新板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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