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寧波大榭石化5萬噸級油碼頭1250鼓型護舷維修施工圖
中海石油寧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5萬噸級油碼頭工程位于寧波大榭島的東部,碼頭位于大 榭島東北面掃箕山與貓頭巖之間海域,距寧波市區(qū)40km。大榭島東臨穿鼻、大貓島,北瀕金 塘、舟山島,西與北侖港區(qū)隔海相望,南與穿山半島僅一江之隔。
中海石油寧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5萬噸級油品碼頭工程(以下簡稱5萬噸級油品碼頭)位 于大榭島東北面掃箕山與貓頭巖之間海域,碼頭平面為蝶形布置,結構采用高樁墩式結構,泊 位長度330m, 碼頭可停靠一艘1~5萬噸級油輪或可同時??績伤?~5千噸級油輪(兩油輪之 間凈距35m 以上),碼頭引橋通過拋石引堤與后方陸域相連。碼頭由4個靠船墩、4個系纜墩、 2個人行橋墩、1個萬噸級工作平臺和兩個千噸級工作平臺組成,各墩臺之間由人行橋相連。 碼頭基樁采用01200預應力混凝土大管樁、Q900 鋼樁和600×600mm 預應力砼方樁。碼頭設置 了3×750kN 快速脫纜鉤、2×750kN 快速脫纜鉤和750kN 系船柱。碼頭靠船設施采用1250H 鼓型護舷(標準反力型,兩鼓一板)、600H×1500L 拱型護舷和3200mm 拖輪型護舷。
2.2鼓型護舷受損情況 受業(yè)主委托,我院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碼頭現場進行 了實地調查,5萬噸級碼頭2#靠船墩近主作業(yè)平臺側1組 鼓型橡膠護舷下部螺栓損壞,護舷本體與靠船構件脫離。 已經影響船舶靠離泊作業(yè)的安全和碼頭結構安全。
2.3病害成因分析 本碼頭2003年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9年,鼓型橡膠護 舷位于干濕交替的海水環(huán)境中,在船舶靠離泊作業(yè)撞擊力、 擠靠力等荷載及海水腐蝕性長期共同作用下,護舷螺栓銹蝕破壞,造成鼓型橡膠護舷脫落。 根據現狀情況,應及時對2#靠船墩鼓型橡膠護舷進行修復。 2.4鼓型橡膠護舷修復目標 恢復鼓型橡膠護舷功能,確保船舶靠離泊作業(yè)安全,保障碼頭正常使用年限。 4鼓型橡膠護舷修復設計 根據本工程鼓型橡膠護舷受損情況,修復方案為: 拆除原受損護舷,更換同規(guī)格鼓型橡膠護舷,即1250H(兩鼓一板)標準反力型鼓型護舷, 通過植筋錨固安裝在碼頭靠船墩上,同時考慮施工安全和施工的可操作性,更新后鼓型橡膠護 舷底高程比原護舷底高程抬高0.7m。 更換步驟如下: 1)拆除原受損的鼓型橡膠護舷,割除受損錨固螺栓; 2)割除部位鋼筋及混凝土修復處理; 3)定位板定位,鉆孔植筋(植筋采用A 級膠),埋設護舷螺母和U 型拉環(huán); 4)安裝新鼓型橡膠護舷; 5)驗收。 為提高鼓型護舷配件的耐久性,應對鼓型護舷防沖板、護舷拉鏈、螺栓等外露鐵件進行防 腐處理。 5主要材料 5.1混凝土 混凝土其技術標準應符合《水運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JTS151-2011)、《水運工程 混凝土施工規(guī)范》(JTS202-2011)。 5.2普通鋼筋 普通鋼筋采用熱軋 HPB300 、HRB400鋼筋,應分別符合《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 軋光圓鋼筋》 (GB/T1499.1-2017)、《 鋼 筋 混 凝 土 用 鋼 第 2 部分:熱軋帶肋鋼筋》 (GB/T1499.2-2018) 的規(guī)定。直徑小于25mm 的鋼筋按35倍鋼筋直徑搭接或按5倍鋼筋直徑 雙面焊接。 5.3植筋膠 植筋所采用的膠黏劑采用A級膠,其安全性能指標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性能項目 | 性能要求 | | | ≥8.5 | | | | | | | | 約束拉拔條件下帶肋鋼筋與混凝 土的粘結強度(Mpa) | | ≥11 | | |
5.4聚合物砂漿 拆除原護舷后,如靠船構件和靠船墩出現混凝土破損、剝落情況,應采用聚合物砂漿進行 修復。混凝土缺陷修復使用的聚合物砂漿的安全性能指標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聚合物砂漿基本性能指標
砂漿等級 | 劈裂抗拉強度 (Mpa) | 正拉粘結強度 (Mpa) | 抗折強度 (Mpa) | 抗壓強度 (Mpa) | 鋼套筒粘結抗剪 強度標準值 (Mpa) | | | | | | | | | | | | |
注:表中規(guī)范為《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guī)范》 (GB50367-2013), 修補的目的是恢復和部 分恢復結構強度,恢復整體性。 6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項 本工程鼓型橡膠護舷修復施工時,應根據業(yè)主采購的橡膠護舷錨栓位置進行定位和鉆孔植 筋。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和本施工圖設計說明進行施工,說明和圖紙中未作規(guī)定的應嚴 格按照行業(yè)現行施工規(guī)范要求進行施工。 6. 1鼓型橡膠護舷修復 應選擇有資質并且具有類似護舷修復經驗的專業(yè)施工隊伍。施工時應采取確保質量和安全 的有效措施,并應遵照有關現行規(guī)范進行施工。 6.2施工總順序 施工總順序如下:
(1)設計交底;(2)施工組織設計;(3)監(jiān)理審批;(4)施工備料;(5)鼓型護舷維 修施工;(6)交工驗收。 6.3植筋施工要求: a) 施工時,基材表面溫度和孔內表層含水量應符合膠粘劑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且基材表面 溫度不應低于15℃;植筋施工嚴禁在大風、雨雪天氣露天進行。 b)植筋鉆孔允許偏差如下:孔徑0~+1.5mm, 錨孔深度0~+20mm, 垂直度±1%,孔位± 10mm。 c)清孔:錨孔內應無浮動灰塵、碎屑,產品有要求時,應采用工業(yè)丙酮清洗孔壁;除產品 試驗報告及產品說明書有規(guī)定外,錨孔應保持干燥;錨孔內干燥度不滿足錨固膠的使用要求時, 應對錨孔進行干燥處理。 d)注膠: i. 應采用專用的注膠桶或注膠棒、混合管延長器,注膠前應先將注射筒內膠體擠出一部分, 待出膠均勻后方可入孔; ii. 采用自動攪拌注射混合包裝的錨固膠時,應按產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工藝進行操作,注膠前 應經過試操作,若膠體不均勻,應棄用; iii.注膠應從孔底向外均勻、緩慢進行,排除孔內空氣,注膠量應以植入鋼筋后略有膠液被 擠出為宜; e) 鋼筋植入施工要求: i. 鋼筋植入時應嚴格按要求控制安裝深度,旋插到規(guī)定深度后應立即停止; ii.鋼筋植入時應單一方向旋入達到規(guī)定深度; iii. 從注膠到鋼筋植入完成的時間,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適用期,否則應清除錨固膠, 按照原工序重新安裝; iv.植入的鋼筋應立即校正方向,并應保證植入的鋼筋處于孔洞中心位置; v.鋼筋植入后,在滿足產品規(guī)定的固化溫度和對應的靜置固化時間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施工。 vi. 鋼筋植入深度允許偏差為+1.5~0mm。 7耐久性及防腐 7. 1鋼結構防腐 本修復工程橡膠護舷防沖板、拉環(huán)等鋼構件均需噴涂防腐漆,涂層防腐設計使用年限為15 年,防腐要求應遵照《水運工程結構防腐蝕施工規(guī)范》JTS/T209-2020的有關規(guī)定。防腐處理前 須進行噴砂除銹達Sa21/2 級,底層涂富鋅漆,厚度75μm, 然后涂環(huán)氧云鐵防銹漆,厚度300 μm, 面層涂丙烯酸樹脂漆,厚度125μm。 8使用要求 (1)本碼頭鼓型橡膠護舷修復后,應嚴格控制按原設計荷載使用,嚴禁超載使用。 (2)船舶在靠泊作業(yè)時應控制靠岸方式及速度,各泊位的船舶靠泊時縱軸與碼頭前沿線 夾角均應小于5°。 (3)船舶靠泊于碼頭時,應按允許作業(yè)條件標準進行作業(yè),未達到允許作業(yè)標準時不應進 行作業(yè)。 (4)當風力≥9級時,或橫浪波高達到離泊波高時,船舶應離開碼頭。 (5)橡膠護舷如有破損或脫落,應及時予以更換或修復。 (6)本碼頭維修加固后應按《港口設計維護技術規(guī)范》(JTS 310-2013)等相關規(guī)定對碼 頭構件定期檢查,對碼頭平臺的沉降、位移進行定期觀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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