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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護舷的FAT應按照以下內容進行
選項1:供應商有型式認可證書(或報告),對每個尺寸的橡膠護舷按HG/T2866中第7.1和第7.4節(jié)要求進行出廠測試。如果抽檢的橡膠護舷不能滿足要求,由供貨商負責對不滿足要求的橡膠護舷進行整改,直至滿足要求為止。
選項2:供應商無型式認可證書(或報告),應按照HG/T2866中第6.1,6.3,6.4,7.4.1和第7.4,2的要求對每一個橡膠護舷進行出廠測試。如果橡膠護舷不能滿足要求,由供貨商負責對不滿足要求的橡膠護舷進行整改,直至滿足要求為止11、★供應商應按照HG/T 2866第5.2節(jié)要求提供橡膠護舷膠料物理特性檢驗報告。對于SA 800系列橡膠護舷的膠料物理特性報告應有第三方的簽署。
1橡膠護舷應為SA型(超級拱形),且應遭從標準HG/T 2866。橡膠護舷(不含背板)直接連接在靠船件背板的外表面
2、★橡膠護舷的性能要求,包括橡膠護舷力學性能、膠料物理性能、外觀質量和極限偏差等應遵從標準HG/T 2866:
3、★橡膠護舷滿足碰撞能量最小700千焦(52.5%變形)的要求;橡膠護舷碰撞反力不大于2160千牛(52.5%變形)
★在30°碰撞工況下,碰撞反力不應該小于常規(guī)碰撞力的75%,并且吸收的撞擊能量不小于常規(guī)碰撞的60%。
4、★ SA 800系列橡膠護舷服務期內的環(huán)境溫度:-30.0'C~40.0℃℃
5、★ SA 300 和SA 400系列橡膠護舷服務期內的環(huán)境溫度: -20.0℃℃~40.0℃℃
6、★橡膠護舷應按照HG/T 2866 第6章和第7章的要求進行測試和檢驗
7、★海油工程一般要求在業(yè)主見證下進行FAT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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