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港大欖坪港區(qū)大欖坪作業(yè)區(qū)4號5號泊位工程(碼頭水工及道路堆場)項目氣囊采購資金已落實,氣囊采購已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項目概況:欽州港大欖坪港區(qū)大欖坪作業(yè)區(qū)4號5號泊位工程(碼頭水工及道路堆場)項目建設規(guī)模:新建2個7萬噸級通用泊位,碼頭岸線長506m,,后方陸域總面積33萬㎡,年設計通過能力1100萬噸,主要貨物為糧食等。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港池疏浚工程、助導航設施、碼頭水工工程、引橋工程(含 1#棧橋前沿基礎部分)、護岸加固工程、碼頭轉接塔(含建筑裝飾裝修部分,不含水電安裝)、陸域形成及地基處理工程、道路堆場工程(不含輔建區(qū))以及配套的供電照明、給排水、消防、 通信控制工程中土建部分等。
(2)招標內容(不分包件): 氣囊13套,詳見物資報價表;
(3)交貨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欽州市欽州港大欖坪港區(qū)大欖坪作業(yè)區(qū)4號5號泊位工程(碼頭水工及道路堆場)工程現(xiàn)場需方指定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yè)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yè)發(fā)展政策的相關規(guī)定,產品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財務狀況良好(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以上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人確保所供應的氣囊的質量符合項目的使用要求;具有國家產品質量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書;并提供近2年內省、部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以上資料、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提供掃描件)
(5)供貨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若出具近4年2021(年)至2024年內至少有3個中交或四航局的供貨合作業(yè)績,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的優(yōu)先考慮。
(6)履約信用要求:近3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7)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10)要求參與單位若是經銷商或貿易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有效授權,沒有相關授權或證明資料,將給予符合性不通過。
(11)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標,招標人按照《中交集團暨中國交建合作單位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已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標,另對黑名單內的投標人因目前系統(tǒng)無限制進行強行投標的情況將給予符合性檢查不通過。
②在“信用中國”網站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投標活動依法予以限制。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lián)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加投標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lián)合體成員進行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查詢。聯(lián)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聯(lián)合體視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簽訂合同前或執(zhí)行合同中,投標人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招標人依法取消其中標資格或中止合同。
證明材料: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牽頭單位承諾),并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公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招標文件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點擊參與投標后,請于2024年 10 月 21日至2024年 10 月 27 日自行在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下載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免費下載。
(3)本次招標的招標文件不采用郵購方式發(fā)售。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1)本次招標不接受紙質版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線上遞交時間為:2024年 10月 27 日開始,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1 月 2 日;開標時間為2024年11月 2 日。
(2)投標文件遞交平臺為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tǒng)
(3)投標人在線上投標時須將編制好的投標文件正本逐頁簽字蓋章后掃描成PDF格式上傳到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tǒng)。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時遞交和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4)電子采購的供應商報價文件由電子報價表及附件共同組成。當電子報價表與附件內容沖突時,應以電子報價表的數(shù)據(jù)為準。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交集團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上發(fā)布。